第三章,胎前證(上)
第一節,妊娠惡阻有絕之之法
金匱要略曰:
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妊娠,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,設有醫者治逆,卻一月,加吐下者,則絕之。
婁全善曰:
惡阻者,謂嘔吐、惡心、頭眩、惡食、擇食是也。
絕之者,謂絕止醫治,候其自安也。
予嘗治一二妊婦惡阻,病嘔吐,愈治愈逆,因思仲景絕之之旨,遂停藥片餘自安,真大哉聖人之言也。
徐忠可曰:
期有未滿六十日,則胎未成,又加吐利,因醫誤治,則脾胃實有受傷處,
但當斷絕病根為主,不得泥安胎之說,而狐疑致誤也,故曰絕之。
第二節,妊娠惡阻屬經血閉塞臟氣不宣
巢元方曰:
妊娠惡阻者,心中憒悶,頭眩,四肢懈惰,惡聞食氣,欲啖鹹酸果實,多睡少起,世言惡食,又云惡阻是也,三四月以上,不自勝舉。
此由婦人本元虛羸,血氣不足,腎氣又弱,兼當風飲冷,心下有痰水挾之。
娠後經血閉塞,水漬於臟,臟氣不宣,故心煩隤悶,氣逆嘔吐;血脈不通,經絡痞澀,則四肢沉重;挾風則頭目眩。
又不知居之所在,脈理和平,即是有胎也。
第三節,妊娠惡阻屬五味不化中氣壅實
聖濟總錄曰:
婦人所食榖味,化為血氣,
下為月水。凡妊娠之初,月水乍棸,一月為媒,二月為胚,三月為胎,
成則男女上食於母,口如鳥,在媒 胚之時,血氣未用,五味不化,中氣壅實,所以脾胃不思榖味,聞見於物,即惡心有阻也。
第四節,妊娠惡阻屬氣血積聚內鬱攻胃
朱丹溪曰:
凡孕二三月間,嘔逆不食,或心煩悶。此乃氣血積聚,以養胎元,精血內鬱,穢腐之氣上攻於胃,是以嘔逆不能納食;血既養胎,心夫所榮,是以心虛煩悶。
法當調血散鬱,用參、朮、甘草補中氣,橘紅、紫蘇、木香、生薑散鬱氣,茯苓、麥冬、黃芩、竹茹清熱解煩,名參橘飲。
第五節,妊妒惡阻屬胃氣虛弱中脘停痰
陳良甫曰:
妊娠惡阻病,產寶謂之子病,巢氏病源謂之惡阻。
由胃氣怯弱,中脘停痰,脈息和順,但肢體沉重,頭眩擇食,惟嗜酸鹹,
甚者寒熱嘔吐,胸膈煩悶,半夏茯苓丸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