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丞安堂中醫診所│健保特約中醫診所

全民健保特約中醫診所│推薦由陳萬成中醫師主治,台北市丞安堂中醫診所內設:內科、針灸科、骨傷科、婦科、兒科。預約掛號專線 02-2308-0459 中醫診所地址: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2段140巷73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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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節,胎前調理之法 女科集略曰: 女之腎臟辛於胎,是母之真氣,子所賴也,受妊之後,宜令鎮靜,則血氣安和。須內達七情,外薄五味,大冷大熱之物,皆在所禁,使霧露風邪,不得乘間而入,亦不得交合陰陽,觸動慾火。 務謹節飲食,若食免缺唇,食犬無聲,食雜魚致瘡癬。 心氣大驚而癲疾,腎氣不足而解顱,脾氣不和而羸瘦,心氣虛乏而神不足,兒從母氣,不可不慎也。 苟無胎動胎痛,瀉痢風寒外邪,不可輕易服藥。 第四十九節,孕婦起居所忌 便產須知曰: 勿亂服藥,勿過飲酒,勿妄針灸,勿向非常地使,勿舉重登高涉險,勿恣慾行房。心有大驚,犯之難產,子必癲癇。 勿多睡臥,時時行步。勿勞力過度,使腎氣不足,生子解顱。 衣毋太溫,食毋太飽,若脾胃不和,榮衛虛法,子必羸瘦多病。 如犯修造動土,犯其土氣,令子破形殞命。刀犯者形必傷,泥犯者竅必塞, 打擊者包青黯,繫縛者相拘攣,若有此等,驗如影響,切宜避之。 〔慎齋按〕已上二條,序胎前調埋避忌之法也。 第五十節,經論懷子無邪脈 素問曰: 何以知懷子之且生?曰:身有病而無邪脈也。 馬玄臺曰: 身有病者,經閉也;無邪脈者,尺中之脈和勻也。 婦人懷妊一月,則陰陽之精尚未變化。二月則精氣正變,其氣熏蒸,衝胃而為惡阻。至三四月,則惡阻少止,脈甚滑疾,蓋男女正成形質,其氣尚未定也。至五六月已後,形質已定,男女既分。及八九十月,其脈平和,如無娠然。非醫者深明脈理,病者確明其故,難以診而知也。脈訣云:「滑疾不散胎三月,但疾不散五月母。」至六月後,則疾速亦無矣,然則始終洪數不變者,其氣甚盛,不可一例拘也,故帝問懷子將生者,何以知之,正此意耳。伯言身雖有經閉之病,而無經閉之脈,彼經閉之脈,尺中來而斷絕,或按之全無者是也,此則脈體平和勻靜,乃無病脈,至八月九月十月而然,正懷子將生之候耳。

第四十五節,安胎宜固腎不必用黃芩白朮論 趙養葵曰: 或問白朮、黃芩安胎之聖藥,此二味,恐胎前必不可缺乎? 曰:末必然也。胎莖之繫於脾,猶鐘之繫於梁也,若棟柱不固,棟粱必撓, 所以安胎先固兩腎,使腎中和暖,始脾有生氣,何必定以白朮、黃芩為安胎耶。凡腹中有熱,胎不安,固用涼藥;腹中有寒,胎亦不安,必用溫藥,此常法也。殊不知兩腎中,其水火之原,衝任之根,胎元之所繫甚要,非白朮、黃芩之所安也。如腎中無水,胎不安,用六味地黃壯水。 腎中無火,用八味地黃益火。 故調經當用杜仲、續斷、阿膠、艾葉、當歸、五味,出入於六味、八味湯中為捷徑,總之一以貫之也。 此諸書之所不及,余特表而出之。 第四十六節,胎前用抑陽助陰方論 許學士曰: 婦人妊娠,惟在抑陽助陰,然胎前藥,最惡群隊。若陰陽交錯,別生他病, 唯南山道士枳殼散所以抑陽,四物湯所以助陰。 但枳殼散少寒,單服之,恐有胎寒腹痛之患,以內補丸佐之,則陽不至強,陰不至弱,陰陽調而胎孕安,此前人未嘗論及也。 婁全善曰: 觀許學士論枳殼、四物、內補三方,人皆用之,何如? 大率妊婦惟在抑陽助陰,經云:「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」蓋關前為陽,關後為陰,尺中之脈,按之搏手不絕者,妊也。婦人平居陽氣微盛,無他病,及妊子,則經閉以養胎,若陽氣盛搏之,則經脈妄行,胎始不固,故貴抑陽助陰。 但枳殼散少寒,內補丸佐之,則陰陽調和,而胎氣自安矣。 第四十七節,胎前用達生散論 朱丹溪曰: 世之難產者,往往見於鬱悶安佚之人,富貴豢養之家。若貧賤辛苫者,無有也。方書止有瘦胎飲一論,其力為湖陽公主設也,實非極至之言。彼湖陽公主,奉養太過,其氣必實,耗其氣使之和平,故易產,此南山道士,進瘦胎枳殼散,抑陽降氣為眾方之冠,溫隱居加木香、當歸佐之。 若形肥人,知其氣必虛,久坐知其氣不運而氣愈弱,兒在胞胎,因母氣不能自運故難產,當補其母之氣,則兒健易產矣,遂於大全力紫蘇飲,加參朮補氣藥,隨母形色稟性,參時加減,名曰達生散。人參、白朮、白芍、當歸、腹皮、紫蘇、陳皮、甘草、加枳殼、砂仁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五條,序胎前用力之大略也。 胎前用藥,清熱養血為主。而清熱養血之後,惟以補脾為要,此培後天元氣之本也。若養葵則不用芩朮,而以地黃飲加杜續以補腎。夫胎系於腎,腎固則胎自安,此補脾不如補腎之要妙也。許學士內補丸,已啟其端,趙氏從而發明之,可謂抉安胎之秘旨矣。

第三十九節,胎前三禁以養血健脾清熱氣為主論 汪石山曰: 徐之才與巢元方,有十月養胎用藥之法,當逐月詳其所屬之經,氣血虛實, 而用是經之藥,虛則補之,壅則之,熱則涼之,寒則溫之。 不可汗下,及利小便,蓋胎元必賴氣血以養,若汗則亡陽傷氣,下則亡陰傷血,利小便則傷精液,是以三者皆在所忌。 凡胎前病,總以養血健脾清熱氣為主。 〔慎齋按〕 十月分經養胎之說,創自巢元力病源論,夫巢氏為隋代名醫,張子和嘆其謬立名色,故云支派之分,自巢氏始,病源之失,亦自巢氏始。 即如受胎,始於命門子戶,人身十二經氣血,俱翕棸以養胎元, 豈有某經養某月胎之理,而陳良甫附會其說,以五行分配四時,定養胎法, 尤無理甚矣。 若徐之才,又因元方良甫之謬,而以十月分配某月見某證,則用某藥,立方主治,分列條下。夫孕婦胎前,病邪百出,豈有限於某月必見某證,執用某方以治之,不但膠柱鼓瑟,直是齊東之語,荒誕不稽者也。 姑存巢陳二論,刪去徐氏十條,以正婦人良方訛以傳訛之失,汪石山見理甚明,亦從而稱述之,何歟? 第四十節,胎前清熱養血宜開鬱為主論 汪石山曰: 妊娠必須清熱調血,使血循經,以養其胎,故丹溪用黃芩、白朮為安胎聖藥。 蓋胎之成,由母之氣血畜聚以養之,氣血既聚則易鬱, 是以先哲多用黃芩清熱香附開鬱也。 第四十一節,胎前不宜服耗氣熱藥論 徐春甫曰: 世醫安胎,多用艾、附、砂仁熱補,為害尤甚,不知血氣清和,無火煎爍,則胎安而固,氣虛則提不住,血熱則溢妄行,胎欲不墮得乎。香附雖云快氣閉鬱,多用則損正氣。砂仁快脾氣,多用亦耗真氣。況香燥之品,氣血兩傷,求以安胎,適以損胎矣。 〔慎齋按〕 香附、木香、砂仁,世醫謂安胎必用,不知此三味性溫而辛,久服反致耗氣助火。雖曰眙前須順氣,但藥性有偏勝,宜兼清熱,如黃芩、知母之屬為當。 若胎氣虛寒者,又不在此例也。